四川省人民政府-_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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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2009年4月7日
来源:四川省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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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班发[2009]第27号
市(州)人民政府,省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郭班发[2008]第11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川佑[2007]第187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应该是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经省政府同意,对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总体规划要求,坚持自愿原则,包括大学生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继续做日常医疗工作;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重大政策,制定省内实施意见,制定区域内具体措施,对被保险大学生实施地域管理;完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着力确保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二,适用范围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包括私立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以下统称为“大学和学院”)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包括高等学校的中学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全日制研究生被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三是主要政策
(1)参与保险缴款。
大学生参与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大学所在的城市(州)整体水平,高校统一组织缴纳保险费的程序。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应当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执行。原则上,个人捐款由大学生本人及其家人承担。有条件的大学和学院可以补贴他们的贡献。
(2)政府补贴。
根据大学的财务从属关系和管理关系,政府补助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中央政府按照政府补助标准给予中央高校学生补助;并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金给予当地大学生补助。省财政按照地方财政补贴标准向省级学院(包括私立学院和研究机构)提供补助;市(州)大学生应当按照省财政对市(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金给予补助。 。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外,市(州)财政还应按照地方政府补贴标准,向市(州)高校学生提供全额补助。财政补贴资金和个人缴费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根据高校的隶属关系,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的资金将继续由同等级别的资金补贴。
各地应采取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个别学生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照规定由个人承担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援助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事业。捐款。资金。在政府补助的基础上,家庭经济困难的个别学生应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超过每名学生每年10元。其中,城乡低收入家庭或严重残疾人,学校所在地的医疗部门将通过医疗。救援和解决;其他家庭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大学生,被高校用来提取5%的商业费用,用于资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的费用。(3)保证方式。
大学生因整体规划区内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求的疾病和门诊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城镇保险基金总额中,治疗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
继续做大学生的日常医疗工作。大学生实行门诊医疗费用,所需资金安排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所有协调领域应合理确定门诊医疗报销的比例,并在确保资金余额的前提下确定治疗水平。
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险水平。
(4)不同地方的医疗管理。
当大学生在寒冷,暑假和符合大学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学习时,如果他们在休学期间没有上学,他们可以选择去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可能会出现符合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求的医疗费用。应按要求支付。各地大学生的就医和转诊待遇,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5)结算年度。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原则上是从次年9月1日到8月31日,或者自然年度是结算年度。大学生自申请入学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
四是工作要求
(1)充分利用大学自身拥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关注高校医疗机构在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保健中的积极作用。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优先考虑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学附属医疗机构列入城镇居民指定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对于没有条件,没有医疗机构的大学,可以通过委托最近的指定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来确保大学生的门诊医疗需求。
(2)加强管理和管理,实现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医疗保险机构应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加强服务意识,设计科学,便捷,高效的管理程序,促进大学生参与医疗和费用报销。规范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内外部资金违规预防机制。(3)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要充分认识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改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和口译工作的重大意义。 ,并注意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劳动保障,财政,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制定精心的工作计划,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高校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参与保险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管理,积极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保持大学生思想的稳定和学校秩序的稳定。在实施本实施意见之前,大学生已被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试点地区。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规定调整和完善政策,做好政策趋同。
200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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